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业务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gdmm003    发布时间:2012-08-13 16:01:36    【浏览次数 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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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规定

  外国机动车临时入境行驶,应当向入境地或者始发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二、所需资料

    1、用中文填写《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请表》,并交验机动车;

    2、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明,。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3、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

    4、属于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的,还应当提交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境外主管部门核发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6、不少于临时入境期限的中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办理程序

    交警验车→办证大厅19号窗取号→业务受理。

    四、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