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湾团队旅游

信息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0-05-10 16:52:49    【浏览次数 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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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居民办理赴台湾团队旅游须知

一、 申请条件
具有茂名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台湾旅游。
二、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
2、交验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须交验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在递交申请时须提交;
5、提交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大一寸(相片大小48mm×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彩色照片一张及相片检测回执。
三、出境有效期及往返次数的规定
可以签发3个月有效一次签注,对旅游团领队,可根据其需要,签发1年有效多次前往台湾的旅游签注。
备注:
(1)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一律不予受理,因工作需要以赴台旅游名义申请赴台,需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批准文件。
(2)旅游团领队的《通行证》、签注由其所在组团社统一向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时,应查验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