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装修)

信息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7-12-08 11:38:54    【浏览次数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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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事指南

(装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1日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101日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转发公安部关于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214号)

二、申报条件

符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场所

三、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工程5个工作日;

2)其他工程10个工作日。

3、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四、需提交资料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 消防设计备案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消防设计备案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且检查合格的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消防设计备案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且检查不合格则还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复查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需核对原件)。

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人员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4、?????????? 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申请人自行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捺指纹);对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5、消防设计备案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1)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2)原建筑消防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等,需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易燃易爆企业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新建、扩建、重建、迁建的加油站应提供省经贸委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须核对原件);(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盖设计单位公章)、设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印件(需设计人员本人签名按手印);(5)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具体审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需施工图审查机构盖公章、具体审查人员本人签名按手印)(此条自茂名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实施后开始提供)。


6、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建设、供货、施工、监理单位盖公章)

8、???????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书及发证检验报告,或型式认可证书及发证检验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尚未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提供鉴定意见书和型式检验报告;上述资料须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9、???????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10、? *喷涂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方案、记录及其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12、? 隐蔽工程记录。

13、? 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方签署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此条自201411日开始提供)

14、? 《广东省建设工程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告知单》(消防设计备案未被抽查到的除外)、《广东省建设工程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和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送检后出具的)


15、? 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土建和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应分别在相应的竣工图上盖竣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