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茂名市茂南信诺汽车维修厂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信息来源:2017-05-2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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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9日,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的茂名市五中、公馆镇一中共97名学生因吸入刺激性臭气,发生不同程度身体不适,并送院治疗。经侦查,该起环境污染案件是由茂名市茂南信诺汽车维修厂非法偷排化工废液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有关规定,犯有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逃的吴光新、江锋、江金龙3名犯罪嫌疑人接此通告后,希望你们把握时机,放弃侥幸心理,尽快投案自首。如果继续畏罪潜逃,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有力措施将你们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同时,请在逃人员的家属、亲友积极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如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提供便利条件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联系人:施警官,电话13927540727;曾警官,电话13828681088;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附:犯罪嫌疑人吴光新、江锋、江金龙基本资料和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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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4日